当前位置: 公司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太阳成集团tyc151cc关于给予陈蝶同学通报批评处理的决定

时间:2022-03-16 14:17    浏览数:次    来源:太阳成集团tyc151cc

陈蝶,女,学号:Z2021235202,2019级税收二班员工。

2022年3月11日,该生请假回重庆市九龙坡区,但未履行跨省流动请假手续擅自离渝。根据《公司员工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(修订)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,应该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。考虑到陈蝶同学主动承认错误,进行了自我检讨,态度诚恳。经公司研究,决定给予陈蝶同学通报批评处理。

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充分认识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,主动遵守公司相关纪律要求。

太阳成集团tyc151cc

2022年3月14日